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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文]教師代表學校參加教育研習活動,得否核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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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伙伴
有關您代表學校參加各項教育研習活動 如因研習地點與自身學校之距離太遠 又因研習所核予之公假時間不足 得否計算路程距離 核予路程假 經本會行文縣府 所獲得之最新函文內容 詳如所附公文 供您未來參加各項研習之請假 及學校人事主任核假 之參酌依據 敬祝 平安 臺北縣教師會 政策法規部 殷童娟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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