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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竊案處理流程..急!!
之前學校發生竊案有財產遭竊
雖以報警並通報教育局 但日前財產檢查時檢查人員告知必須要再通報縣政府 學校現在可能因為沒有通報縣政府 而要懲處現任的設備組長要求賠償 想請問 當竊案發生時正確完整的處理流程應該是如何? 又各個處室單位應該負責做哪些事情呢? 有沒有相關法令條文可供參考? 因沒有通報縣府而懲處設備組長是否合理?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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