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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彩鳳 2007-05-03 01:48 PM

教科書勞動人權教育概況解析(國中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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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勞動人權教育概況解析(國中小部分)


一、扭曲勞動者的意義:
翰林版小六上p14關於「物品、勞力和服務」是這樣寫的,「工人提供勞力,醫生提供診療,老師提供教學,銀行員提供金融服務,公車司機提供運輸服務,為我們帶來了便利的生活。」

南一版小三上的課文說:「……每個人都是獨特的,都可以追求自己的理想。例如:有人喜歡當廚師,有人喜歡當工人,有人喜歡當工程師,有人喜歡當醫生。」

康軒版小六上p51寫道,「工人在工廠裏,專心操作機器製造產品;店員在商店裡,親切招呼顧客推銷商品;司機在馬路上,忙著開車載人運貨;而上班族在公司裏,努力發揮創意尋找商機。」

翰林版小四下p22-25,以職業或產業類別介紹行業與生活,並佐以插圖,例如:「廚師做菜」、「商人買賣衣服」、「工人蓋房子」、「農夫種植農作物」、「漁民養殖水產」、「作業員製造產品」、「建築工建築房舍」、「汽車技師從事修理服務」、「銀行行員從事存放款服務」,康軒版小四下p20-23,同樣以農林漁牧業、工業、服務業分類介紹都市人口的產業活動。

事實上,無論是廚師、工程師、醫生、作業員、建築工、汽車技師,只要是領薪資維生的受雇者都是工人,無論從事那一級產業,只要受雇於人都是受雇者。以上各版本文字嚴重扭曲勞工的意義,混淆了藍領、白領都是勞工的概念。

二、忽視家事勞動平權:
從兩性平權的角度與現行社會的雙薪家庭結構而言,家事的勞動平權是很重要的概念,但我們的教科書顯然忽視了家事勞動平權。翰林版小一下部分插圖,如P36圖片中煮飯的母親、P52圖示學生身體不適要回家,打電話給媽媽、P80媽媽陪伴孩子入睡、翰林版小二上P74媽媽為小孩準備早餐、康軒版小二下P77和爸爸一起參加運動會、過年前跟媽媽一起大掃除等插圖,把家庭責任與負擔附加在母親一職的角色上,強化了性別的刻板印象,忽略了父親在家務上的勞動平權。

三、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介紹避重就輕:
南一版五下p74對於人民的權利的描述,除介紹人民有平等權、自由權、受益權、參政權之外,圖示部分亦對「身心障礙者」工作權之保障與兩性工作平等法有所說明,並以失業勞工之請願為例,說明人民有請願權。不過,對於勞工所應擁有之勞動三權與其他勞動法令,則無著墨。

翰林版五下p94雖對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有所介紹,但對憲法特別保障
勞工、農民、婦女之部分(憲法第152、153、154條),以及勞工所應擁有
之勞動三權及其他勞動法令,則無著墨。
翰林版六上p55「法治你我他」專章,主要談法律與人權之保障,不過重點是民刑事部分之法律概念,對於工會組織與勞工應該擁有之基本權利,全無介紹。

康軒版五下部分,對有關人民之基本權利部分,以及勞工所應擁有之勞動三權與其他勞動法令,全然沒有描述。

南一版六下社會p48關於「基本人權」部分,只觸及兒童及婦女,對於勞動基本權則隻字未提。此外,以柬埔寨貧童「索法那」為例談人權之保障,卻完全未提及國內現況,實有轉移焦點之虞。「權利與義務」專章,雖有提到「世界人權宣言」,但也未介紹工會所應擁有的勞動基本權。

翰林版國二下第四篇p127「法律與生活」專篇,著重在民、刑事、行
政法的介紹,完全未提及相關勞動法令與工會所應擁有的勞動基本權。P137照片以「警察機關命令涉嫌違法集會遊行的人士解散」為題,容易讓學生對集會遊行產生負面觀感。

仁林版國二下第七章p108「認識法律」專章,著重在民、刑事、行政法的
介紹,完全未提及相關勞動法令。

南一版國二下主題三p123「法律與生活」專篇,同樣著重在民、刑事、行政法的介紹,完全未提及相關勞動法令與工會所應擁有的勞動基本權。

南一版國二下介紹人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時,只簡單介紹憲法第二章所列舉
的人民基本權利,完全不提憲法第十三章基本國策中規定人民所享有的權利。事實上,憲法第二章所列舉的基本權利只是所謂的「消極權利」,我國憲法中還列有多項積極權利的保障,要求政府積極作為以保障、促進人民的權益。如150條:「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152條:「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155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障制度」。

四、漠視勞動者的結社權利,淡化勞動過程中勞工的訴求與工會的意義:
95年版的翰林版國一下有關團體功能的部分,在關鍵詞對工會的定義裡,把工會定義成:「工會是由不同職業的勞工代表所組成的團體。」此一錯誤在新版已做出更正:「工會是由同類工作性質的勞工,或同一企業內的勞工所組成的團體,如中華電信工會等。」

康軒版國一下社會則依人民團體法的劃分,僅介紹職業團體、社會團體、政治團體,完全未提及工會的概念。仁林版國一下社會則連人民團體的概念都未介紹。

南一版國中二上介紹政黨和利益團體時,只提到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氏基金會、婦女新知和環保團體等,對公共事務與政策發揮一定的影響力,卻完全不提工會及勞工團體對公共政策制定的影響和貢獻。


五、錯誤灌輸工會等於人民團體或社福團體的概念:
仁林版國二上p136有關「利益團體與民主政治」部分、翰林版國二上p138有關「民主社會中的利益團體」部分,雖有提及「工會」是「利益團體」的一種,可以藉由遊說、宣傳、遊行、示威抗議等手段,影響公共政策的制訂與執行,但並未進一步就工會所應擁有的勞動基本權進行討論,這樣的寫法會淡化、模糊工會的任務與定位,讓學生誤以為工會等於「人民團體」。

翰林版國二上p139「隨堂練習」列舉五個利益團體,分別是: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竟然無一為工會組織,易讓學生以為壓力團體等於社福團體。其中翰林版國二上p138照片為台鐵工會罷工投票,文字敘述卻為集會遊行,錯失了學生認識罷工為工會基本權利、罷工有其正面意義的機會。

翰林版國一下社會p129兩張照片,分別是群眾抗議與遊行,圖片說明卻是,「集會遊行/唯有遵守社會規範,我們的社會才會有秩序與和諧。」明顯暗示集會遊行將破壞社會秩序。

六、權利救濟途徑獨缺勞資關係:
翰林版四下社會p48-在介紹「家鄉的機構」時,在提及「民間機構」時,僅舉保育團體、紅十字會、救難協會等為例,完全未提及工會組織。

翰林版四下社會p56-在介紹「家鄉機構的利用」時,在民間組織方面,僅以「消保會可以為居民權益把關」為例,完全未提及工會的功能。此外,在政府機構方面,以民政局、衛生局、社會局、建設局、工務局、清潔隊、警察局為例,就是獨漏勞工局的功能與角色。
翰林版六下p67關於「人權的侵犯」寫道,應維護弱勢族群之人權,惜對於勞工基本權利遭受侵犯一事,完全沒有提及。

各版國二下對於有關權利救濟的途徑,在介紹民眾權益受到傷害可以採取
的救濟方式時,完全未探討勞工權益受到傷害時,相關勞動法律中有哪些規定可幫助勞工爭取權益,以及作為一個勞工又應具備什麼法律概念,以保障自身權益。

七、國家經貿發展獨缺勞動者的貢獻:
南一版國小六下p70有關「經貿發展與永續經營」,只肯定政府致力研發,
以及企業進行全球佈局,卻完全不提勞工的貢獻,如:超長的工時;超強的效率;
超優的良率;超高的職業傷亡率;超低的工會組織率。

康軒版小六下p35「台灣在世界舞台的表現」,圖文並茂展現台灣的經濟實力,卻未提及勞動者基本薪資十年沒有調整,大學畢業升起薪倒退的事實。此外,各版本之中小學教科書,均以資本家、消費者之利益為中心編寫,甚少提及勞工扮演的角色,及其應有之權益保障。


八、全球化獨漏工會組織與勞工議題:
翰林版小六下p32、南一版小六下p50、康軒版小六下p40,在介紹國際組
織時,只著重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等官方組織,以及國際紅十字會、國際奧委會、國際反雷組織、世界展望會等民間組織,並未提及國際人權組織與國際勞工團體。

南一版國三下p126「國際社會的互動」,在介紹全球性與區域性國際組織,
及官方與非官方組織時,只提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世界衛生組織、
紅十字會、世界展望會、綠色和平組織、未提及國際人權組織與國際勞工團體。

仁林版國三下p15「認識國際組織」,在介紹全球性與區域性國際組織,及
官方與非官方組織時,只提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歐盟、扶輪社、紅十字會、國際特赦組織,未提及國際人權組織與國際勞工團體。

翰林版國三下p101「國際組織與國際合作」,在介紹全球性與區域性國際組織,及官方與非官方組織時,只提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世界衛生組織、歐盟、東南亞國協、紅十字會、國際環境保護組織、國際特赦組織、慈濟基金會,未提及國際人權組織與國際勞工團體。

九、美化全球化對經濟發展的貢獻,淡化全球化對國內工、農的負面影響:
南一版小四下p46「異國風情話」中有一段對話如下:
「喜喜,你到哪裡慶祝生日?」
「我們到速食店吃漢堡和可樂。不過奶奶說他吃不慣這些國外的東西。」
「漢堡和可樂怎麼會是國外的東西呢?」
「我爸爸曾經說過,漢堡和可樂都是在台灣製作的,不過這種飲食方式是從國外引進的。」

此外,同書p52-54在談及「本土事物的改變」時,竟然指出,「部分國
外事物的特點,可能比較符合現代生活的需要,所以被大家接受。」「有些餐廳有很好的氣氛及高雅的擺設,讓人用餐時覺得很浪漫。」「速食店的購餐車道及外送服務,是貼心而便利的設計。」「日本料理店迴轉壽司的設計,讓人覺得新奇有趣。」「我發現,有許多小吃店都開始採用國外餐廳的經營方式了。」

南一版小四下p59「家鄉新風貌」中,以大篇幅呈現全球化的便捷與好處,對於國內傳統產業與農業面臨的困境卻著墨不多,兩者不成比例。

事實上,「產品是在哪裡製造的」根本不是重點,跨國公司的壟斷才是關鍵。以上各版本的描述,實有美化全球化,或暗示「不接受全球化就無法繼續經營」之虞。

翰林版四下p70「家鄉建設與問題」,在談及產業外移時指出,「許多傳統產業,因工資高、原料缺乏等原因,逐漸失去競爭力,使工廠停業或外移到別的國家。」將失業問題歸咎於勞工,為產業出走找尋正當性。


翰林版六上p18寫道,「加入WTO後,進口物品售價降低,…對社會多數
人是有利的,但對某些生產者而言,卻要面臨激烈的競爭。政府為了降低對生
產者的衝擊,可能會推動一些措施,以維護社會少數人的利益,創造生產者
與消費者雙贏的局面。」暗示全球化對「多數人」是有利的。

南一版六下p18-22「經貿全球化」、「全球分工」、「自由貿易」,只呈現了資本家的利益優先思維,卻未提及在全球化之下,一些弱勢貧窮地區勞工、婦女、兒童之工作、教育…等人權遭剝削等困境,如血汗工廠之慘況等。

對自由貿易、WTO、關稅保護之描述全然站在執政者及企業主角度,對國內農工…弱勢所受之衝擊、工作權受損隻字不提。以正面表述的方式呈現加入WTO後產品種類或價格變化的情形,忽略了米酒漲價、民生物價不降反升、政策未能適切保障國內產業等現實狀況。

此外,並以正面表述之題目「從迪士尼公司的例子,可以看出台灣在全球分工中,佔有什麼重要性?」美化台灣在全球分工中的代工角色。

南一版六下p23「適應新時代」中,雖然描述了經貿全球化的若干缺失,並以「反對自由貿易的抗議活動」為圖示,但p24卻又以「產品來源多樣化,消費者可以有更多選擇」與「提升外銷機會」,美化WTO。

p62「全球化下的台灣經濟」中,內容及所附圖表頗有粉飾太平意味,對失業問題、卡債問題、自殺問題,大企業繁榮小勞工困頓之M型社會危機皆未提及。p66「經濟的挑戰」中,以「為了有效降低成本,拓展更大的市場」為由,美化全球化與企業出走。

南一版國小六下把全球分工歸因於比較利益及科技發達,卻不提「比較利益」是跨國公司為牟取更大利潤所提的藉口。跨國公司利用第三世界國家漠視人權的勞動條件,來賺取低廉的工資和原物料,第三世界的人民不但沒有從這些跨國公司得到比較利益,還要用更高的價格去購買跨國公司利用這些低廉的工資和原料所製造的製成品,甚至還威脅到本地的工、農業。

無論仁林、翰林、南一、康軒等各版本,在國三社會「合作與貿易」、「分工
與貿易」、「交易與貨幣」等單元中,都把「比較利益原則」美化成分工合作、互蒙其利,卻不去指出這種分工背後不平等的計算方式和權力關係。

南一版國三下社會p116「全球共同關心的議題」,有疾病蔓延的問題、貧富差距的問題、跨國犯罪、科技不當應用的問題,就是不談基本人權、勞工處境的問題


十、要求勞工自行承擔全球化負面結果的責任:
南一版國小六下P25以「輔導產業轉型」暗示稻農改種花卉,即可「開脫國外市場」、「與進口產品競爭」。實際上,台灣的稻農最難轉作,尤其是當年三七五減租所留下的土地。前年在台灣造成轟動的紀錄片「無米樂」,就活生生的見證農民被綁死在農地上的困境。該頁還附上一張戴斗笠的農民打電腦的照片,這更違背現實、以偏蓋全。
翰林版六上p40,談及人口老化時說,「老年人口持續增加,勢必加重青、壯年人口的負擔,這對社會和經濟可能造成很大的影響。」完全以經濟角度看待人口老化,亦全然沒有提及,一個退休人員所應享有的各種社會安全制度。

康軒版小六下p32寫道,「台灣不但有許多企業前往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設廠,而且也從東南亞各國引進許多外籍勞工,…解決不少國內勞力缺乏的問題。」字裡行間,對於台灣資本家的全球化頗為得意,卻不談及企業出走與引進外來對於台灣本國勞工之傷害,也完全不提外勞的基本人權問題,完全以經濟發展的角度看問題。
十一、中外歷史教材缺乏對勞工運動史的介紹:
各版本國中小社會教科書中的歷史教材均缺乏對勞工運動史,以及勞工對人類社會文明進程貢獻的介紹。
以康軒版小六下p10關於「工業革命」,南一版六下p14「機器取代人力的時代」為例,只談工業革命機器取代人力所帶來之物質享受之提昇,卻避談機器化帶來大量裁員、失業等社會問題與人道關懷美化工業革命,缺乏人道關懷與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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