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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國教師會新聞稿-99.12.22對於近來媒體報導霸凌事件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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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新聞稿-99.12.22】
近來媒體頻頻報導霸凌事件,全國教師會發表以下聲明: 就霸凌的成因部分: 1. 我們認為自境外境內電影的題材及內容,以及成人社會對少年的影響甚鉅,整個社會讓青少年以為使用肢體或語言可以取得壓制對方,對法律後果完全無知。 2. 在學校課程進行過程中,過度使用反覆紙筆測驗,使不善於紙筆測驗者學習意願低落,進而在同儕中尋求強凌弱的原始成就感。 3. 部分家長受制於就業環境的丕變及社會適應挫敗,家庭功能加速弱化,少年無法藉由家庭教育得到行為改正。 就霸凌反制的預防措施與人力: 1. 我們認為首先應把治安工作納入,尤其是治安單位應負責阻絕黑幫於校門外,不使其成為校內勢力的後勤或指導者。 2. 其次,自新生訓練之日起,應強化法律責任認知,尤其對於傷害、恐嚇、侮辱、誹謗、強制的法律後果及受害者陰影,應廣為說明告誡,屬於違法部份交付法律程序處理。 3. 全體教育人員對於各種霸凌樣態的覺察能力,應透過有效的進修課程予以充實。 4. 校園內應建立通報、處理、輔導整套機制,形成聯合防禦處理,避免讓個別導師單兵作戰。不但通報者不罰,能妥善處理之團隊,給予從優獎勵。 5. 應立刻改變以導師無限責任制來經營班級,倡議已久的校內社工師及心理師的編置,應在最短時間內修法配置到位(協商中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其財源可包括地方稅法通則中的教育捐--向影響家庭親職功能的企業徵收(仿同煙酒捐之於健保)。 在觀念上: 1. 親師關係雖不必回到師尊親卑的倫理,但也應以商品化的消費挑選關係為戒,重建親師的無縫合作關係。 2. 我們也認為翻轉升學至上思維,創造更多元的學習課程,並以安全及人權為優先任務的教育價值,社會應建立共識,並作為表彰學校的首要指標。 霸凌名詞雖新,其現象則是舊的,有生命的社會就會有霸凌,雖然不能消滅,但應該被控制、減少,沒有團體或個人可以置身事外。 ※新聞稿之電子檔案,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nta.org.tw)下載。※ 全國教師會 敬上-99.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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