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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26, 12:03 AM   #1
陳文珊
會務人員
 
註冊日期: 2009-07-01
文章: 389
預設 [代轉訊息]公告修訂「臺北縣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法規名稱及第2點、第5點條文(附件檔案誤植國小版)

公告修訂「臺北縣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法規名稱及第2點、第5點條文(附件檔案誤植國小版)

有關本局公告修訂「臺北縣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法規名稱及第2點、第5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其附件檔案誤植為【國小學生學籍管理要點】請在本局電子公文訊息公告處下載『更正附件檔案】
陳文珊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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