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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1-04, 01:29 PM   #1
李雅菁
第六屆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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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8
預設 (轉知)北北基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之規劃方向說明

北北基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之規劃方向說明 2008/12/31

詳細新聞內容
北北基三縣市100學年度共同辦理「北北基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之規劃方向說明

【北縣訊】北北基三縣市100學年度共同辦理「北北基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以下簡稱北北基聯測),業經教育部「升學制度審議委員會」97年11月11日第三次會議同意以教育實驗性質試辦。北北基三縣市聯合組成之「北北基一綱多本選一本及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指導委員會」、「北北基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規劃委員會」及「北北基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規劃工作小組」歷經召開多次會議,將依下列原則規劃辦理相關測驗試務及招生工作:

一、 測驗試務及命題方面
(一) 北北基三縣市共同辦理北北基聯測,其測驗分數作為北北基三縣市公私立高中及高職辦理直升入學、甄選入學、申請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管道採計之用。
(二) 北北基聯測一年辦理一次,考試時間與全國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簡稱全國基本學力測驗)第一次施測時間同時舉辦。
(三) 北北基聯測將委託測驗專業機構(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辦理命題組卷及資料處理工作。
(四) 北北基聯測以評量學生於國中教育階段所習得之基本能力為目的,以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命題依據,並以北北基全體國民中學教師共同評選所推薦教科書版本的概念為命題範圍。
(五) 北北基聯測的命題方式,測驗科目(包含寫作測驗)、題型及分數計分等均將與全國基本學力測驗一致,滿分共412分,並採量尺分數。北北基聯測將以概念性的題目命題,內容將同時兼顧基本知識(如記憶、理解)及高層思考(如應用、分析、綜合、評鑑)等學習能力層面。
(六) 北北基聯測測驗試題難度分配將與全國基本學力測驗一致,以「中等偏易」為原則。

二、 招生入學管道方面
(一) 北北基三縣市100學年度共辦聯測,將分二階段、三個入學管道辦理招生。第一階段辦理北北基申請入學(含完全中學高中部直升入學)及北北基甄選入學招生工作,第二階段辦理北北基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工作。
(二) 北北基三縣市內公、私立高中及高職全部學校均參與北北基各入學管道辦理招生作業。
(三) 北北基以外縣市國中畢業生得跨區報考北北基聯測,並得以北北基聯測分數報名第一階段北北基甄選入學及第二階段北北基登記分發入學管道;但限制不得報名參加第一階段北北基申請入學及直升入學管道。
(四) 北北基各公、私立高中及高職應參考北北基以外縣市國中畢業生以登記分發入學錄取該校新生名額近三年之平均比率,提供部分名額參加全國基北區登記分發入學管道辦理招生,以顧及北北基以外縣市國中畢業生就讀北北基高中職之權益。
(五) 北北基公、私立高中及高職各入學管道招生名額分配暫定原則如下:
1. 北北基各公立高中申請入學(含直升入學)名額占核定招生名額百分之四十,但學校同時辦理甄選入學及申請入學者,其合計名額得提高至百分之五十。
2. 北北基各公立高職申請入學名額占核定招生名額百分之六十。
3. 北北基各私立高中及高職申請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百分之七十為原則。
4. 北北基各公、私立高中及高職辦理直升入學、申請入學錄取報到後之餘額,應納入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名額。
5. 北北基私立高中及高職於登記分發入學結束後,尚有餘額而需辦理後續招生者,應訂定招生簡章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自行辦理。
(六) 北北基公、私立高中及高職各入學管道採計測驗分數及相關規定如下:
1. 北北基各公、私立完全中學辦理第一階段北北基直升入學,應採計北北基聯測分數及學生在校成績,並得將學生特殊事蹟納入採計。
2. 北北基各公、私立高中及高職辦理第一階段北北基甄選入學,以當年度北北基聯測或全國基本學力測驗分數為門檻,採計術科測驗成績,並得採計性向測驗分數,惟不得採計在校學科成績及加考任何學科紙筆測驗;但得依招生班別之性質,參採學生在校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表現或其他才能等。
3. 北北基各公、私立高中及高職辦理第一階段北北基申請入學,應以北北基聯測分數為依據,並得就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擇一科至二科加權計分。各高中職應採計北北基聯測之寫作測驗分數,作為報名資格條件或加分條件。
4. 北北基各公、私立高中及高職辦理第二階段北北基登記分發入學,應以北北基聯測總分(含寫作測驗分數)及學生之志願序作為分發依據,不得加權計分。


資料洽詢:教育局中教科 科長許曉雯,電話:(02)29603456轉2703
上傳的附加檔案
檔案類型: doc 971231北北基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規劃方向說明.doc (33.5 KB, 117 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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