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2, 10: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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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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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轉訊息]99年國民小學教師申請介聘縣外他校服務作業積分審查標準暨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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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年國民小學教師申請介聘縣外他校服務作業積分審查標準暨相關表件 
 
一、審查申請:請各校先於99年4月29日(星期四)至99年5月12日(星期三)先對提出申請教師之表件進行初審。 
二、本縣各區審查時間如下: 
1.99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三鶯區、七星區、瑞芳區。 
2.99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3時30分:新莊區、三重區。 
3.99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30分:淡水區、文山區。 
4.99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3時30分:板橋區、雙和區。 
  註:以上各區送件日期時間將依申請表申請份數隨時調整;為避免送件等待, 
      請盡量配合分區時間送件。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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